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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期间核查的区别
方式 项目 | 检定 | 校准 | 期间核查 |
目的 | 量值传递;确定符合法定要求 (确定是否合格) | 量值溯源,确定量值及偏倚 确定是否满足方法要求 (确定是否准确) | 核查基本功能,计量特性的精密度 (确定是否稳定) |
依据 | 检定规程 | 校准规范(含自制)、检定规程 | 期间核查规范 |
性质 | 强制,进行全面评价 | 自愿,校准自定的技术要求 | 自愿,自定的技术要求 |
适用对象 | 计量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需强检的设备 | 计量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 | 设备设施 |
输出与结论 | 检定证书/报告 或 检定不合格通知书。需判定符合性,需标明有效期 | 校准证书/报告;需给出不确定度 不应给出复校日期 | 核查报告;需给出核查结果是否满意的结论 |
负责部门 | 计量主管部门设立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 CNAS认可或互认的校准机构 实验室自校准由实验室完成 | 实验室自行完成 |
周期与范围 | 检定规程中规定 | 周期自定义,范围根据客户要求和校准规范设定 | 两次检定/校准/验证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