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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实验室对标准物质和由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储备液进行期间核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操作前的检查
1.1、检查标准物质的包装是否完整、是否在有效期内、保存条件是否符合
要求。
1.2检查由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储备液是否在有效期内、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容器是否有损伤、溶液是否被污染等。
2、核查
2.1、从国家标准物质中心等单位购买的有证实验室认可标准物质,在其有效期内按照要求保存。对于包装完好无损、未开封的,未见异常的,可以免于核查;对于已开封的,若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溶液是否澄清等)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标准物质并做好记录。
2.2、有证标准物质或由有证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储备液的核查
2.2.1、有证标准物质的核查
用有证实验室认证标准物质稀释并配制一条工作曲线,对一已知浓度的有证标准样品进行测试,记录结果并与该标准样品的证书定值进行比较。
2.2.2、由有证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储备液的核查
用需进行核查的标准储备液稀释并配制一条工作曲线,对该已知浓度的有证标准样品进行测试,记录结果并与该标准样品的证书定值进行比较。
3、结果判定
采用En数法进行统计分析。En≤0.7判定为合格,可以继续使用;En >1时,判定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
4、做好期间核查记录,填写期间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