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准备CNAS复评审时应重点关注的工作
CNAS复评审是对实验室进行的全面评审,包括评价被评审实验室与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已认可技术能力的持续符合性,执行能力验证政策的情况,实验室变更情况,实验室在专项检查(如CNAS专项监督、认监委行政检查等)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核查上次评审发现的不符合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情况、上次评审的观察项等。复评审应涉及认可准则的全部要素和已获认可的全部技术能力和全部场所。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的前题下,实验室准备CNAS认可复评审时应重点关注如下工作:
1、复评审的现场评审程序和要求与初次评审时相同,技术能力确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试验、现场测量审核、现场演示试验、现场提问、核对仪器设备配置、利用能力验证结果、查阅检测报告等。这些确认方式应结合使用。
2、在对已获认可的技术能力(包括检测/校准能力范围、授权签字人)进行复评审时,对技术能力的考核应在对实验室获认可期间维持情况、技术能力变更备案情况及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结果的评价基础上进行,评审范围应覆盖所有的领域。
3、复评审不需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但实验室认可复评审时有扩项需求时,需要提前提交CNAS扩项申请,CNAS可以将复评审和扩项评审同时进行。
实验室要针对上述要求,对技术能力的持续保持工作要重点关注。